《潛江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政府獎獎勵辦法》政策解讀
《潛江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政府獎獎勵辦法》
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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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建設創新性國家的決策,激勵學校及廣大教師參與科技教育的積極性,提高廣大青少年科技創新能力,培育高水平創新人才,根據《義務教育法》、《科學技術普及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等相關文件,結合我市實際,2008年7月,潛江市人民政府以潛政辦[2008]97號文件印發了《潛江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政府獎獎勵辦法》,設立了“青少年科技創新政府獎”。
二、文件出臺目的
設立潛江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政府獎,是鼓勵青少年參與科技活動,培養青少年科學素質、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的必要措施。
2009年至今,連續14年組織評比青少年科技創新政府獎。有560項學生作品被評為青少年科技創新政府獎。市政府多次召開青少年科技創新政府獎頒獎大會,對獲獎作品給予獎獎勵。市主要領導參加頒獎大會,并為獲獎作品頒獎。
潛江青少年科技創新政府獎作為國家教育改革和創新的一個典型,被湖北省評為第三屆地方教育制度創新獎。
三、文件主要內容
《潛江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政府獎獎勵辦法》共13條,主要內容是:每年組織一次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政府獎評比,評比出40項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包括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等4個獎次。市人民政府下發文件,給予通報表揚。市財政每年預算經費10萬元,對評出的獲獎科技創新項目進行表揚、獎勵或資助。特等獎獎勵或資助10000元,一等獎獎勵或資助4000元,二等獎獎勵或資助2000元,三等獎獎勵或資助1000元,獎勵或資助金額均按學校、輔導老師、學生4:3:3的比例予以分配。根據實際,2018年開始,對評出的獲獎科技創新項目采取活動資助的辦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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